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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鼎钧:我与文学的未了缘

王鼎钧 在书一方 2019-08-16

γνῶθι σεαυτόν
知者自知

我与文学的未了缘

© 王鼎钧/文

上篇

  一九七六年一月,我从“中国广播公司”退休,这年我五十一岁。 
  依“中广”公司规定,年满六十五岁必须退休,服务满二十五年可以申请退休,我已符合后一项规定,无意久留。 
  公司当局想留下我来撰写“中广”的历史,新近成立的广播语文研究会,也希望我继续推动工作,建立节目的语文风格。这一手在情报界叫“榨柠檬”,挤干了再丢。他以含混的语气向我提起李荆荪的案子,仿佛认为这是我的弱点,更引起我的反感。 
  总稽核陈本苞提醒我,退休以后很难再找到第二职业,我说我以文学为职业,不再去找别的工作了。“你在‘中广’也可以写稿子呀”,我得摆脱广播,追求进一步的成就,广播稿结构简单,语言浅白,题材庸俗,没法独立思考,个人也很难有完整的精神面貌。 
  “中广”公司是国民党的党营事业,中央党部突然规定员工的退休金打七折发给。这是台湾富裕的时候,也是党库充裕的时候,依国民党的论述,台湾的繁荣进步都是国民党的功劳,倘若如此,其中当然有党工的苦劳,这时军政各界都提高了职工的待遇和福利,惟有中央党部相反。 
  退休金的给付本来有一次付给和按月付给两种方式,这时中央附加规定,如果退休者已衰老或有心脏病糖尿病等不治之症,可以按月支领,中央期待他再领几年就死亡了事,否则一次了断,减轻日后的财务负担。 
  接近退休年资的人都打个寒噤。管钱的人一向“只算经济账,不算政治账”,但是没想到刻薄到这般程度,大家说“简直是谋财害命嘛!”当年信誓旦旦要“同舟共济、同体共生”的领袖,居然也批准了这个缺德的办法。 
  中央这种“弃老”的心态早就有了,“中广”来到台湾以后,跟“行政院”签下合约,“中广”负责政府的内外宣传,“行政院”支持“中广”的营运发展,根据合约,“中广”的员工都参加了政府的公教人员医疗健康保险,简称“公保”。不久中央党部开办党营事业工作人员的健康保险,命令“中广”纳入范围,保费按月在薪水内扣除,简称“党保”,我们有了两个保险。起初,中央党部收款多,付款少,后来投保人老化,老人多病,退休和死亡也接踵而来,中央的支出慢慢增加,财务人员一拨算盘,立刻命令我们一律退出党保,专享公保。 
  党营事业的人事室主任齐集中央党部,恳切陈情,新的财务政策害了一辈子受党驱策的老牛老马,严重打击党工的忠心,还谈什么“党员以党为家”,谈什么“立千万年不朽之根基”。“中广”人事室主任袁暌九(应未迟)更直言中央失信于党员,而“民无信不立”。无奈当时“中央财务委员会”的那个主任委员的眼光只是一个“账房”,账面盈亏近在眼前,党国兴亡远在天边,他怎管得了那许多? 
  财务委员会为富不仁,党产累积超过新台币一千亿元(当时美元换台币一比四〇),用意在为国民党厚植根基,延续命脉。二〇〇〇 
  年,国民党大选失利,民进党出而执政,以清算的方式追究党产的“不当所得”,我难免想起我们那百分之三十的血汗。中央党部吐出许多产业归公,新任的账房“不算经济账、只算人情账”,投资稳赔不赚的事业,贱卖地产,贵买房产,作风浪漫,动辄新台币几亿、十几亿元拱手让人,国民党自己闭门清查,发现党产实际上只剩下新台币五十亿元(美金约十六亿元),当年魏景蒙拼命中兴的“中国广播公司”,黎世芬“流泪播种”的“中国电视公司”,龚弘积劳成疾的“中央电影公司”,也都迫于形势,草草脱手。呜呼,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读到中央党部的预告:“党营事业归零”,也就是全部脱手,这大概就是“刻薄成家、理无久享”了。 
  闲话休提,我神闲气足地退休了,挺胸昂首地退休了,中国大陆称离职为“下岗”,我确实享受到卫兵交班的轻松。古人说辞职是恢复“故吾”,我哪有故吾?我是得到“新我”。凭此一念,开启了我以后三十多年的文学创作。 
  回家闭门思过,我作了一番回顾与检讨。 
  我对报纸上的杂文专栏早已厌倦了,每天紧跟在新闻后面拣话题,思想越来越贫乏。我想起一个故事,有一个人在路边捡到一张钞票,从此他整天往地上看,二十年来,他捡到生锈的铁钉九千个,过期的奖券两千张,纽扣一千五百个,一分钱的硬币六百个,铅笔头五百个,玻璃瓶四百个……他的背驼了,眼睛也近视了,我觉得我也快成为那个人了。 
  我的杂文专栏算是很出色,狮子搏兔也全力以赴,余老板说我“有把工作做好的天性”,我对人生的感悟、世相的观照,都零零碎碎宣泄了,没有时间蓄积、酝酿、发酵、蒸馏,大材小用,依小说家徐訏的说法,这是炒肉丝,用政论家杨照的话来说,这是制造日本筷子。久而久之,贪图小成小就,避难就易,执简弃繁,这个坏习惯我很久很久才革除。 
  在报刊写文童,晚上写成的稿子,第二天早晨就发表出来,没有“高栏”需要越过,久而久之,把写作看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,而且贪图急功近利,热衷短线操作,这种写作的坏习惯,我很久很久才革除。 
  小人物写小文章,对小市民谈论小事情,若是四平八稳,子曰诗云,难以引人注意(那是大人物写大文章的风格)。报纸对杂文的期许是争取读者,增加销路,我们总得有几句耸动听闻的话做“卖点”,这几句话无须和你评论的事物相称,你只是借题发挥,或者为尖锐而尖锐,为辛辣而辛辣,读者已经看过新闻,他现在要看到的也只是你这几句话是否“过瘾”。职业的荣誉是很大的压力,令人身不由己,我们得在修辞上下功夫,大快人意而非褒贬得宜。后来革除这种坏习惯,我花了更久的时间。 
  六十年代,副刊上的杂文专栏写出最多的过激之词(在此之前,作者拘谨,在此之后,作者高雅)。过激之词对建立一个公平的、有理性的社会并无帮助。例如说,学校是不准读书的地方(林语堂),医生的听筒是骗人的东西(郭沫若),学医无用,不过是把病人医好再让帝国主义去杀掉(鲁迅),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,理当遗臭万年(桓温),这些当年写在笔记本上的警句,我都扯下来丢进字纸篓里。莎士比亚:“生命是一个傻子说的笑话”,这句话至少不能概括全部莎剧。我为何要诱人这样思考呢,但是有时候球在脚边,不能不踢,顾不得球门旁边坐着一个孩子。我何堪再以此为业?更何堪以此名家? 
  《中国时报》的员工折旧率很快,虽说服务二十年可以退休,但是铁打的营房流水的兵,能一混二十年的人很少。我对《时报》意见很多,超出本分,大老陶百川先生说我“有正直之名”。余董事长统驭有术,他知道不可把我这样的人推出门外,而是要握在掌中。人在门外也许肆无忌惮,兴风作浪;人在掌中,任其贡献才能,消磨英年。我这个“小巫”在大巫之下,一步深、一步浅,熬到曲未终而人将散,我还是不能离开,江湖洗手,谈何容易,二十年蜚短流长,我得罪了很多人,需要《中国时报》这顶保护伞。没想到第二年有了出国的机会,更没想到这一去再也没回台湾,我可以离开《中国时报》了,我是辞职,不是退休。 
  人过中年,精力有限,难再维持广泛的兴趣,说得好是“由博返约”,说得不好就像飞机超载,必须一件一件往下丢行李。我首先放弃的是电影,接着放弃了文学理论,然后是放弃戏剧和音乐,终于我得放弃新闻评论,甚至放弃对新闻的关心。我就像艺坛大老马寿华所说,写秦篆、写汉隶、写钟鼎石鼓,最后能把行书写好就不错了。 
  我久已向慕“狭义的文学”,那就是通过“意象”来表现思想感情,除了修辞技巧,还具有形式美和象征意义。这是文学的本门和独门,倘若作品只炫示自己的思想,怎么样对哲学也逊一筹,倘若只以记述事实取胜,怎么样也输给历史,文学自有它不可企及不能取代的特性。 
  由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,我发表文章一直顺利,现在人生经验多一点,社会关系减一点,文学境界高一点,眼底美感添一点,经过党部挂帅,学院挂帅,本土挂帅和市场挂帅的锻炼,本领强一点,七十年代台湾物阜民丰,经济压力轻一点,风檐展书读、见贤思齐的心事重一点。我认为文章水准有三个层次,首先是“职业认可”,我在“中广”公司、《中国时报》都算好手,第二是“社会认可”,台湾各报馆各电台都愿意用我的稿子,最后是“历史认可”,作品晋入选本,名字进入文学史。我走过前面两个阶段,面临第三个阶段的诱惑,我决心不计成败毁誉往前走,放弃了是个遗憾;努力过、失败了也是遗憾。这两种遗憾有很大的分别,我既然从小立志做作家,只有选择后一种遗憾,才可以对天地君亲师有个交代。 
  我己知道有酬世的文学,传世的文学。酬世文章在手在口,传世的文学在心在魂,作家必须有酬世之量,传世之志。 
  我已知道有卵生的艺术,有胎生的艺术。卵生自外而内,胎生自内而外,卵生计划写作、意志写作,胎生不能己于言,行其所不得不行。卵生时作家的人格可以分裂,胎生时作家的人格统一,卵生弄假成真,胎生将真作假。酬世者多卵生,传世者多胎生。 
  我己知道文学固然不能依附权力,也不能依附时潮流派,什么唯心唯物,左翼右翼,古典现代,都是花朵,文学艺术是花落之后的果实,果实里面有种子,花落莲成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,固然有花而后有果,可是也慎防做了无果之花。 
  我知道卑鄙的心灵不能产生有高度的作品,狭隘的心灵不能产生有广度的作品,肤浅的心灵不能产生有深度的作品,丑陋的心不能产生美感,低俗的心不能产生高级趣味,冷酷的心不能产生爱。一个作家除非他太不长进,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,他得“修行”。 
  如此这般,我为自己树起文学的标杆,我常默念《新约》一句话:我是“出重价赎回”的文学人口。 
  我知道政治控制文艺的时代过去了,经济控制文艺的时代继之而来,作家必须能过简朴的生活。感谢上帝,我妻棣华能同甘共苦,其实只有“共苦”,并未“同甘”,她并未能分享创作的快乐,她只担当作家的寂寞。当年有人警告她,你不可以嫁给作家,作家已经嫁给了文学,不能做好丈夫。也有人对她说,作家是研究人性的,而人性是不可以研究的,你对人性最好是难得糊涂,研究人性就不能做好丈夫。真是难得,她奋不顾身和我结婚,支持我搞文学。 
  我说过,中国文坛三十、四十年代文人相轻,有党派门户;五十、六十年代文人相害,侦察告密成风;七十、八十年代文人相忘,各自忙着赚钱。就在这“相忘”的年代,有几位人物注视着我。

  哥伦比亚大学夏志清教授,研究评述中国现代文学的权威学者,六十年代台湾文学“学院挂帅”,他和他的兄长、台大教授夏济安一同发生了重要的影响。夏志清教授在他写给台湾文友的信里多次提到我的作品,后来我们在台北见了面,他当面指出一些缺点和优点,他把我的《哭屋》(《碎琉璃》中的一篇)介绍给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《译丛》,译成英文发表。 
  我到美国以后常和夏教授见面,许多年轻的学者都管他叫夏公,他平易近人,遇请必喧哗笑闹,言不及义,高潮迭起,绝无冷场,满座皆大欢喜,但是想在茶余酒后“偷”一点学问见识,绝无可能,数十年修为,常人难以做到。 
  许多人说夏公不失赤子之心,但是没提出具体事件,我这里倒有一条,也是在宴会之中,他以一贯的“天真”作风很夸张地说,“我捧谁谁就红”,当场举在座的潘琦君女士为例。琦君拉长了脸说:“我从没红过,也从没黑过,没人捧我,我也不靠人家捧。”夏教授一向呼风唤雨,大家头一次看见有人当面顶撞他,都不知道说什么好。 
  没多久发生了另一件事。 
  那时大英百科全书每年出版一本“附册”,补充各科内容,其中有一条台湾文学,委托西东大学某教授执笔,这个执笔人每年都先向夏志清请教,这一年恰在“捧琦君”的茶话之后,夏公毫不迟疑地告诉他,“你写潘琦君好了”。

  台北某大学的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的时候,我认识了师大国文系杨昌年教授,他出入诗歌、小说、散文、戏剧四大门类,博中见精,受青年救国团倚重,大专青年爱戴。台湾的文学批评像打篮球,用西洋的规则,喊英文的口令,前辈文论多英文句法,杨昌年“种桃种李种春风”,中文简约精准,关键处每有《文心雕龙》和《诗品》笔意。由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,他屡次在演讲时、在接受访问时提到我的名字,他为散文欣赏写了专书,其中设立“寓言式的散文”,容纳我某一时期作品的特征。 
  说来不可思议,这一因缘竟延续到他的学生,台北师范学院语教系的张春荣教授,并且再延长到张教授的学生蔡倩如硕士。 
  张春荣是如此热爱“台湾时期”的新文学,他对我后期出版的书,每本都有恳切细密的评述,我读他有关修辞学的著述六种,他遍搜时人的佳句隽语,分类妥帖,点评中肯,我觉得他连续以修辞学的形式证明白话文学成熟了,谁也不能再说文言是绸缎,白话是粗布。他并非仅是“统统有奖”而已,他对时下作家鼓舞之中寓有匡正,肯定之中寓有鞭策,他对文学的爱是博爱,无党无我,惟精惟一,为末世文学注入活力,非仅我个人独受青眯。 
  蔡倩如读硕士学位,写毕业论文,他的指导教授就是杨昌年和张春荣,论文的题目就是王鼎钧的散文。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的作品作了全部的观察整理,并把我的理论和创作联系起来。 
  我酷爱在报纸副刊上发表文章,那时有几位副刊主编对我很支持,《中国时报》为高信疆,《联合报》为痖弦,《中华日报》为蔡文甫,《青年战士报》为吴东权……那是文学副刊得时当令,那个时代已一去不返,最后无可避免,我们分离,我独自面对另一个时代。 
  感谢我的母亲,她很会说故事。感谢基督教会,他们提供一部非常好的文学读物,《圣经》。感谢张道藩先生创办了小说创作研究组,感谢赵友培先生,他是启蒙导师,感谢王梦鸥先生、李辰冬先生,帮助我成长。一个写文章的人,他还得感谢芸芸众生,感谢他遇见、他看到的人,有人得意忘形给他看,有人老谋深算给他看,有人悬崖勒马给他看,有人赴汤蹈火给他看,有人高风亮节给他看,有人蝇营狗苟给他看,有人爱给他看,有人死给他看。这一切人成全了他这个作家。 
  我感谢“中国广播公司”,他是我文学江湖中的一片芦苇,星月之下,供我栖身。我感谢“中国电视公司”,使我得见现代传播事业的百官之富,宫室之美,使我更了解受众的心理,用字更能到位,出语更能中的,选材更能宜时。呜呼,“前人地,后人收,还有后人在后头”,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这两家公司都易主了! 
  我感谢《中国时报》,“江湖满地一渔翁”,逐波鼓浪,网网不空,无穷计谋,无限精力,缔造报业帝国,右手握现实,左手抓历史,人杰形象,长在我心。一个机构并非一张团体合照,而是一座八阵图,这一认识成为日后无穷灵感的泉源。呜呼,死去原知万事空,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《中国时报》集团“一包袱”签约出售了!

  我感谢那些“膽之在前、忽焉在后”的特务,他们的任务培养我对文字的敏感,证明“字义并不在字典里,而是在人们的脑子里”。他们了解作家是什么样的动物,文学和政权总是同床异梦,作家和政客是两种人、两条路、两颗心,作家写作是交心,你交心给他,他也不要,他知道你交出一颗心、还有一颗心,再交出一颗心、也还有一颗心,如此这般,他们帮助我探求文学的深度,帮助我知道如何营造作品的多义和象征。他们从作品探求作家的潜意识,我写作时反方向构思,把意识变现成文学,他们像索隐派红学家那样解读作品,除了他们以外,再也没有谁这样重视我们写的东西。呜呼,后来他们也星散消失了。 
  我感谢世界上有文学,感谢我有机缘投入文学。感谢古代、现在、中国、外国,都有那么多好的作家、好的作品。感谢现在有那么多作家、读者和我同行,或者说我跟他们同行。文学之于我,如老蚕之茧,老蚌之珠,老僧之舍利,我不相信文学会死亡,如果文学该死,我也该死。 
  关于增助之缘,这篇文章一时无法说尽,也只能说到我离开台湾之前为止,毕竟我比较重要的作品都是以后完成的,还有无尽的支持者在我远适异国的日子里出现,缘未了,文章未完。

下篇

  台湾步入“读者养活作家”的时代,市场挂帅的利已见而弊未显,“趣味纯正”仍是大多数读者的首选,大体上还没有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只是“零钱驱逐大钞”,通论不如漫谈,体系不如语录,大餐不如零食,后来有人归纳为“轻薄短小”。 
  法令规定,作家可以出版自己写的书,我很想自写、自印、自销,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单干户。幼年时期,我见过隐士一样的自耕农,“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凿井而饮,耕田而食,帝力何有于我哉!”诗人如此美化了他们。我心目中还有写《湖滨散记》的梭罗,他自己制造铅笔出售,我也没忘记郑板桥,他画竹画兰,“不使人间造孽钱”。 
  一九四九年我到台湾的时候,本土的成年人读日文,读古典汉文,没有读“的呢啊吗”的习惯,青少年还在国音注音符号的帮助下“学而时习之,不亦苦哉”。没有接受文学作品的能力,外来的“徙入者”压力大,心情坏,饱受现实煎熬,还是一叠白纸对他用处比较大。 
  再说大家也穷,没有余钱,我手边还有几本旧书,使我想起当年做一个读者也难。施翠峰译《哈里我是纯洁的》,九十四页,一九五二年出版,每册新台币五元,可以买五个山东大馒头,全家一饱。张爱玲《秧歌》,二一〇页,一九五四年出版,每册新台币七元,夫妇二人一家两天的菜钱。我还藏有一本当年的禁书,茅盾写的《世界文学名著讲话》,开明书局出版,二八五页,我从旧书摊偷偷摸摸买到,售价二十元,人人说“你真舍得”。 
  我必须记下,一九六八年,台湾的第四个“四年经济计划”完成了,民众的收人年年增加,一九七七年(我退休生效的这一年),每户平均所得新台币十二万元,邮政局的储蓄存款共计五百亿元,存户都是基层公教和小康人家。孩子们口袋里有了足够的零用钱,每逢星期天书店里挤满了男女学生。 
  我必须记下,一九六八年九月,台湾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,小学毕业生不经考试,直接升入初中,从此青少年的教育程度全都提高了。省政府增设一百七十一所初中,七千六百九十八个班。到一九七〇年,台湾已有一千万人受过小学以上程度的教育,出现“全民阅读”的盛况。我们曾经应邀参观成衣加工出口,偌大的厂房里望不尽的缝纫机,缝衣的女工都是小姑娘,有人在缝纫机上摆着一本书,一个纽扣钉好以后,下一个纽扣对准针眼之前,她朝书本瞄上一眼,她看的那本书竟是钱穆的《国史大纲》。 
  有一个名词叫“版税屋”,作家可以用版税买房子。有没有人管小说家高阳的汽车叫“版税车”?他是第一个驾车送稿的作家。 
  出书既然有利可图,马上有人以盗印为业,照相制版的技术降低了盗印的成本,也缩短了他们作业的时间。读者反对盗印,却以买盗版书为乐,因为它便宜,这是经济行为与道德行为的矛盾。一本书如果畅销,它在发行后一个月之内就被盗印本逐出市场,作家和出版人都只是为盗印犯做马前卒,长此以往,台湾文学的发展必然因之迟缓,也许萎缩。 
  第一个炮打盗印业的英雄是小说家王蓝,他为了保卫长篇小说《蓝与黑》的版权挺身出战,我参加了他这一役。他在法院里头打官司保护自己的权益,在法院之外,他游说国民党部、“内政部”、“立法院”和新闻媒体,呼吁保护所有文艺作家的权益,他把主观的利益客观化。他是“制宪国大”的代表,口袋里装着“中华民国宪法”,那时公私集会大半邀请他发言,他当着台上大官大老的面,向会众诵读有关保护著作权的条文。他集新闻记者、抗日英雄、民意代表、小说作家、政党骨干于一身,熟悉运作技巧,加上口才和仪表出众,把这个冷问题炒热了。 
  说来好笑,那时候政府官员都忘了版权应该受到保护,中央党部居然有人表示,保护版权助长文学作品商业化,正确的办法是多设文艺奖,提高奖金,引导创作的方向。南部有一位作家跟盗印者对簿公庭,承办检察官认为翻印好书乃是一桩功德,予以“不起诉处分”,于是盗印者拿着法院的文书四处宣传,自称“合法翻印”。万事起头难,难在改变大家的观念,王蓝在这方面是个先锋。 
  许多作家,包括我在内,也让自己的权利“睡眠”了,文章发表后拿到稿费,好像这就是全部的收益,出版单行本如果还有钱,那就是“外快”,有时候书已上市,“外快”没有踪影,也可以“安之”而已,王蓝为版权奋斗,多少人笑他自我宣传。 
  我配合战役写了好几篇文章,出席有关会议助势,案件开庭审判,我到法院旁听,发现被告神态恐惧,知道事有可为。这一役的战果是,法院之内王蓝胜诉,法院之外,“内政部”答应修改著作权法,加重对盗印的处罚,中央党部允诺从中协调,早日完成立法手续,大家从“权利睡眠”中醒来,一个面团团和气生财的出版商,也辣手把盗印者送进监狱,连党国大老王云五都亲自率领警察去逮捕现行犯,他是商务印书馆的负责人。作家巡查大小书店,搜罗盗版。我和隐地也曾远征桃园莺歌等地,追究出售盗版书的书商。 
  那时著作人要享有著作权,先要经过政府审查认可,大家纷纷向“内政部”申请登记,这才发现手续诸多不便,要求仿照英美各国改为登记生效,这些愿望现在一一实现,其间又经过许多人持续努力,记得作家林海音、符兆祥都曾是重要角色。 
  春江水暖,形成文学市场的黄金十年,白银十年。有一位朋友劝我退休以后搞出版,他说,“你的书白纸印上黑字就是钱”,一部稿子送到工厂排印,你开出两个月兑现的支票,你再把新书出版征求预约的广告送到报社,开给他一个月以后兑现的支票,广告登出来,读者四面八方向你的账户里汇钱,这笔钱够你付广告费,书印出来,你批给中盘商,再用他的钱付印刷费。“你看,这简直是无本生意嘛!” 
  在此之前,出版社给我出过八本书,手里握着自己的书,那种温软的感觉,像母亲的手掌抚摩你微微发烫的前额,我喜欢那种感觉。据说某些人手中握着钞票的时候有这种感觉,他们发财;有些人手中握着大印的时候有这种感觉,他们升官;有些人握着手枪的时候有这种感觉,他们从军作战;或者成为将军,或者成为枯骨。如果你握着书本有这样的感觉,那也就注定了你的命运。 
  以前那八本书销路很差,看相的人说,我得五十岁才会“成功”。我绝对无意提倡命相之学,生命中有此“插话”,聊资谈助而己。我告诉自己,岁月惊心,再不可有一日空过。 
  如果我开一家出版社……?我犹豫过。那年代作家和出版社的关系犹如怨偶,书难销,害出版人白费力气,作家总怀疑出版社的账目弄虚作假。出版社赚钱也真难,某人骑着脚踏车,沿街向书报摊收账,摆摊的退役军人扯住他的领带要打,恰巧我碰见了,走上前抬出警备总部压住他,我知道警总有人负责仲裁退役军人和一般民众的纠纷,怕退役军人受歧视,也防止退役军人欺负平民。出版赚钱这样辛苦,想要他和作家共安乐,恐怕也是希望他作圣贤。玩票写书,种种流言可以付之一笑,写书谋生就要另当别论。自己经营自己的书,一切自作自受,心安理得,倒也能断却许多烦恼,如果连连打出王牌,奠定基础,还可以给朋友尽一点心意,那有多好。 
  我想自己先为赚钱出几本书,安定生活,再清心寡欲写那未必净赚钱的书。《开放的人生》完稿,有九家出版社争取出版,小说家隐地创办的“尔雅”着了先鞭,我的事慢慢来,他退伍创业,应该优先。我的《碎琉璃》完成,小说组同学蔡文甫的“九歌”列为第一批新书,我得给他壮胆,他手中有了“老盖仙”夏元瑜,台大教授叶庆炳,加上我,才投下资本。好吧,我还有明天。 
  顺便记下出版界的一则小掌故。某一出版社的老板S,对《碎琉璃》很有兴趣,我告诉他,这本书只能给“九歌”。文甫兄打算把这本书摆在第一批书的第一本,S告诉文甫,《碎琉璃》三个字不吉利,于是夏老的《万马奔腾》调上来,这年的生肖恰好是马。广告刊出后,S又来找我,认为《碎琉璃》没有得到重视,屈居第二,他预约我的下一本书,许以“好好的安排”。我说,如果有下一本,我要自己出版了。 
  “下一本”是《人生试金石》,我决定自己出版,试试水温。 
  《中国时报》的编译主任阎愈政经营“四季出版社”,愿意代销我的作品,他是创报元勋,编译高手,业务天才,也有行政能力。他的个性很强,《中国时报》湮没了淘汰了多少英雄豪杰的个性,惟有这位“阎老西”不改本色,余老板长期倚重,三十年不衰。他在业余搞出版,也是帮一个朋友的忙,顺便也帮了我的忙。后来他的朋友递补了“国大代表”,弃市肆而入庙堂,他们俩都退出了“四季”。 
  阎主任给我一些指导,我这个新手就上了路。 
  这时印刷术起了变革。本来印刷用铅字排版,打成纸型,灌以金属,称为凸凹版;新方法改用化学处理,做成一张很大的“底片”,称为平板,卷筒印刷,速度较快。我要出书,马上有好几个朋友介绍印刷厂,这才知道台北市新近增加了许多家小型的工厂,多半是一间房子,一部机器,一个师傅,一个学徒,一个老板,这种“五一工厂”设在僻巷之内,昼夜开工。那时平版印刷若是超过四千份,字迹逐渐模糊,我得同时制三块底板,找三家工厂,同步赶印,以免新书脱市。我得昼夜监工督印,如果坐在家里等候出货,他就把我的底板取下来,装上别家的,因为别家催得紧。还有封面,还有装订,也都得步步盯紧。 
  我深夜出人僻巷,常与流氓、醉汉、娼妓、毒贩擦肩而过,看到台北市的另一样相。有一次我碰上两人争斗,亮出明晃晃的刀子硬要我做见证,无奈我听不懂台语,扫了他们的兴,好像没斗起来。我当时暗想,希望你们的孩子也读我的书。这些“五一工厂”寿命很短,往往一次承印之后就关闭了,往来账目倒是清清楚楚。品质比较粗糙,读者不甚计较。后来他们中间有人做大生意,台湾经济起飞,常有这样的创业史。 
  到了七十年代,“徙入者”(一九四九年之后迁来的外省人)少者已长,长者己老,老者己死,“读史难知今日事,听歌不似少年声”。我常想起古代神话:穆王南征不归,一军尽化,君子为猿鹤,小人为虫沙。我想猿鹤虫沙都有后代,猿鹤的后代也许是虫沙,虫沙的后代也许是猿鹤,上一代只有抱紧教育。《开放的人生》这样的读物.总也不无小补吧。 
  我写《开放的人生》这年(一九七五),长子风扬十岁,女儿诗雅六岁,次子又扬一岁。“人遗子,金满,我教子,惟一经”,这一经不能是三字经,世路难行,我得写点什么留给他们。台湾人口大量增加,我看到满街满巷的孩子,我又想到这些孩子跟我的孩子是同学、同事、邻居、朋友,是合作的伙伴,竞争的对手,我的孩子既然生存在他们中间,我当然希望他们都善良、都有教养,我要爱自己的孩子,就必须爱所有的孩子,于是我把我写下来的东西公开给他们看,有一天,我希望这几本书能够在中国大陆发行,回馈那里的年轻人。 
  书能畅销,一方面由于主持者经营有方,另一方面也要作者对读者有爱心,作者的爱心读者有感应,能体会。我们只能偶尔吃馆子的菜,我们愿意永远吃母亲和妻子做的菜,无他,母亲和妻子爱你,馆子里的大师傅不爱你,他“打发”你。某作家对我说:“读者真可怜,我写什么他看什么。”没过多久,情势逆转,他写什么读者“不”看什么。 
  当然,还有技巧。我出入广播和电视,领会了如何引起阅读的动机,满足读者的兴味,多年操练,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得心应手了。美国有位音乐家倡议“不高也不低”的创作路线,是的,“不高也不低”。卑无高论,有人问我出版的意义是什么,我认为是“一张纸的价值大于一张纸”,我相信这条路可以走出来。如此这般,赚钱没有问题,写作却大受影响,看样子搞出版就得放弃创作,大才如歌德,如米尔顿,未能同时兼顾从政与创作,如巴尔札克,如杰克伦敦,未能同时兼顾经商与创作,我岂能同时做好这两件性质相反的工作,我没那样的本领。思来想去,我为文学已经付出那么多代价,好比由小沙弥到老和尚,即使西天无佛,也得修行到底。 
  好罢,我放弃开一家出版社的计划,“人生三书”的收入足以维持我一家的生活,这就够了,少赚一点钱,多留一点写作的时间。过河卒子不能后退,但是可以左右横行,我和隐地相识多年、心意相通,他诚笃忠厚,有古人的风义。我以文学生命作赌注,请尔雅做我和读者之间的管道,一念既决,万事底定。 
  隐地兄出名甚早,《自由青年》半月刊为读者介绍文学名著,魏子云,我,隐地都参与了。现代主义风行的时候,他写了一些出色的短篇小说,后来他投入编辑工作,先在《青溪杂志》初露才华,然后主编《书评书目》,《新文艺月刊》大展身手。他爱书,爱出版,爱作家,他后来成为一个出版家,此时已显现性向和风格。 
  隐地的经营理念很特别。市场挂帅的时代,出版人以作家为制造商,以读者为消费者,隐地始终以作家为朋友,以读者为知音。你本来和他不是朋友,你请他出书,彼此就变成朋友了,换一个地方,也许恰恰相反,本来是朋友,出书以后变成另一种关系。他身为出版人,却长期倡导维护作家的版权,他给作家签约,舍弃相沿已久的旧版本,另拟新条文。旧版本来自上海的出版商,据说还是三十年代的产物,许多条文对作家既藐视又苛刻,版权要永久让出,作家要找保证人,书没有人买,作家要赔偿损失。当年“左翼”批评出版商剥削,曾举此为证。隐地能为作家的利益缩小自己的空间,或者说他能把出版者的利益和著作人的利益视为一体,确有过人之处。 
  痖弦和田原,都曾和隐地一同推广新合约,然而结局不同。痖弦的上司发现出版合约的有效期只有十年,大吃一惊,十年以后,我们岂不是一本书也没有了?通知作者换约。田原负责出了一套“作家自选集”,田原去后,我收到出版者一封通函,要求作者签字放弃版税,并承认著作权为出版者所有。 
  细数往事,没有四个“四年经济计划”,没有九年一贯义务教育,没有保护著作权运动,可能没有隐地的尔雅出版社。没有隐地,就没有《左心房旋涡》、《黑暗圣经》、《关山夺路》,更没有最后这本《文学江湖》。如果这几本书能对社会有些许贡献,都要归功于种种因缘,而“近因”比“远因”更有决定性。 
  多年以来,尔雅约稿出书,结算版税,一直由他给每一个作家亲笔与信,他尊重作家的权益,一个诚字,一个信字,一点一画都不少。尔雅规模不大,崇尚“小而美”,始终使人觉得很亲切,九十年代以后,文学作品市场萎缩,他的出版社面不改色,一派文化人的细致从容。我自己出版的几本书,委托“吴氏图书公司”总经销,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吴登川,原在尔雅负责经理部门,经常见面,他自己创业,专搞发行。他是一位“君子商人”,果然“信义为立业之本”,迅速打下根基,树立名声,我出国以后,人走了,他的一杯茶还是热的。这也是尔雅因缘的延续。 
  《开放的人生》出版以后,一连十年都在“畅销书排行榜”上列名。我略知市场规则,我该一本又一本与成“励志系列”,把读者的胃口填满,把可赚的钱都赚到手,直到读者懒得再买再看,使别人一时难以为继。电视连续剧就是这个样子,自己开出来的路,自己走到尽头,然后封死,不给别家电视留下空隙。我不愿意这样做,只写了三本,我用这三本书赚来的钱支持日常生活的开支,另有所图。 
  我自己觉得我此一时期最重要的作品应该是《碎琉璃》,我一向勇于学习,评论家魏子云曾笑我“写什么像什么”,《碎琉璃》一出,我有了自己的风格,如果一直留在台北,我想我会一直这样写下去,把我最重要的人生经验与出来。 
  励志小品偏重内容,内容被人辗转袭用,终有一天被掏空,《碎琉璃》的文学性比较高,写下去还可以再高,别人可以把素材拿去使用,“形式美”却是搬不走的“没奈何”。 
  没想到后来有机会出国,没想到全家移民,一去三万里、心肠非故时,生活况味由“深巷明朝卖杏花”变为“拣尽寒枝不肯栖”,文章一转为《左心房旋涡》的秋声,再转为四部回忆录的涛音。 
  国外的生活安定以后,我结束自己的出版工作,没想到收摊子比摆摊子还要难,该收的钱收不回来,该付的钱必须支出,处理退书存书都是十分劳神的事情。隐地兄和登川兄为我办理一切善后,没有让我做一件事,付一分钱,此情未了,此缘未了,“世界无穷愿无尽,海天辽阔立多时”。

  选自《文学江湖》,王鼎钧 著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2013年1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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